你在听Dubstep还是Brostep?
按地理划分,佛教分南传(东南亚一带)、汉传(天朝一带)与藏传佛教。除了藏传,另外两位不喜用地域来称呼自己:南传佛教喜称自为“上座部佛教”(强调正宗性,其他皆“下座”,“大众部”);喜建大楼的天朝管自己叫“大乘佛教”(就是“大车”,人多势众),其他皆小乘,“小车”。有优越感的不止佛教,西方亦然,例如“东正教”,其他都不是正的,是斜的。“天主教”,至上为天、至尊为主——我是“主”,你们是“次”。
音乐如信仰,作为现代人最必须的非物质需求,音乐可谓21世纪宗教。它拥有众多流派、众多神仙(信春哥,得永生)、不同的仪式(摇滚必留长发而不洗、说唱必言黑喂狗)、并且具有洗脑功能(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这样看来,音乐拥有宗教的大部分特点,包括上文的优越感。
打开WIKI对Dubstep的解释,最后一段:“In 2011, dubstep gained significant traction in the US market by way of a post-dubstep style known as brostep”。(译:和谐七年,Dubstep在米国被屌丝热捧,这种“后Dubstep”的刀法,江湖上称之为“Brostep”)。
我们知道 Dubstep 是“Dub”和“2-Step Garage”两者的融合,那“Brostep”的“Bro”是什么?——Brothers,兄弟,黑道泛称“哥们”,也就是身边哥们都在听、全家都在听的“Step”。鉴于其在全球的大火大热,还有些人开始用“POPstep”来称呼这种新风格。
了解?且慢,如此客观的解释,与佛教流派的地理划分一样无趣,想看热闹,我们到 UrbanDictionary(人称“屌丝字典”)看前六位的屌丝怎么解释 Brostep(光速翻译版):
“Brostep是Dubstep孙子,制作越快越好,无质量可言。Dubstep中BASS是关键,Brostep有海量高频,再加个随便处理的说唱人声,人人都能成为 Brostep 大师!”
“Brostep 很有攻击性,比传统 Dubstep 要响,大部分美国 Dubstep 其实都是 Brostep,如 Skrillex,大部分 Dubstep 粉丝视 Brostep 为吹剪洗三人组。”
“Brostep 更强调经过LFO处理的“中频BASS”,而 Dubstep 的脑残粉都不喜欢,看着越来越红的 Brostep,他们只能回家撸撸睡。”
“小朋友喜欢破坏DUB的气氛,现在连玩车震都听 Brostep,我们还是去听 DNB 吧~”
“传统Dubstep艺人对Brostep定义都是制作低劣、音色有攻击性,这对新人来说会产生一种消极影响,其实这种风格与所有音乐子分类一样,在不同环境中都不一样。
“Brostep就是个灾难有木有!!它摧毁了曾经美妙的Dubstep有木有!!凤凰传奇都开始玩这种风格有木有!!Brostep脑残粉连一个独立DJ都不认识有木有!!”
如果没有猜错,上面的中立观点来自美国,而偏激的反对观点来自英国,别以为英国人很绅士,英国的足球流氓是全球数一数二的。 不过分析上文与WIKI的结论,我们大概可以概括一下两者的异同:
PS1:很多人认为拍速不能是130/140,而是65/70,其实这是 Half-Time 的处理方式(相对应的是Double Time),关键声部,尤其BASS,依然是130/140,只是Snare和Kick变慢一倍,因此Dubstep还是被认为是130/140的拍速,这并非为了“方便制作”。你可以说Dub/Brostep是130使用了Half Time处理,而不能说是65使用了Double Time(之前公开课的微博被一群很有优越感的Dubstep爱好者围攻和嘲笑,我死不瞑目...)。
PS2:130是个神奇的拍速,美国最火的歌曲都是130,Dubstep原本应该是140,到了美国就成了130,这也很奇怪。(详细讨论见 #iMusic公开课21讲#)
总之,在老祖宗英国人眼中,目前全球大火大热的、微博上大家每天都在追捧的“Dubstep”,其实并不能被称为 Dubstep,事实上英国人打心底看不起“Brostep”,Skrillex 也经常被恶搞(如右图:Dubstep + Michael Jackson = Skrillex),一个美国小朋友打着英国Dubstep的旗号在全球骗钱,而且年入1500万美刀(过亿人民币,全球DJ收入第二),不恶搞实在难以平民愤。
不过也有人为Skrillex护刀,英国Dubstep代表人物Skream这样评价小朋友:虽然他伤害了很多英国人的感情,很多人甚至说“Skrillex就是Dubstep”,但说实话,我也喜欢他的歌。
作为外行,我没有资格从电音的角度来进行评价,因此只能讲点虚的:虽然英国直到现在也是流行乐的源头,或者说流行乐的子宫,但流行乐的摇篮还是美国,没有美国与全球的NC粉,Dubstep现在还是个受精卵。(乐展时与英国的一个小青年聊天,英国最新的受精卵包括 Minimal + Techno,还有 Dubstep + House 的一些新融合)
我记得我小时候(90年代初吧)吃麦当劳还很贵,每次吃,我都把番茄酱揣兜里拿回去给同学炫耀。最需要表现出优越感的,往往是最没优越感的。例如“表哥”们需要很多名表来凸显身份、美女们喜欢在微博上贴自己的LV和Hermes,对于屌丝们,这只是对象和程度的不同,其实英国人看不起Brostep,与我们看不起“吹剪洗三人组”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看完上文还不明白的可见视频:《Brostep vs Dubstep》,2分05秒后为正宗Dubst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