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全国校园原创大赛正式启动
北京九棵树数字音乐文化节系列活动之——第12届全国校园原创作品大赛又将拉开帷幕,本次大赛和上一届一样,依然面对全国的院校,目前已经加入的院校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香港演艺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中国戏曲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广播学院、南京航天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广西艺术学院、桂林师范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山东艺术学院、青岛大学、吉林艺术学院、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上海电影艺术学院、上海电影艺术学院、北京现代音乐学院等(仍在征集中。。。。。。)
参赛方式:
1、参赛作品需按风格提交,本次大赛只收取以下几类风格进行评选:
3、词/曲均须为原创。(任何形式的翻唱、改编,一经发现,终止参选。翻唱、改编的认定由主办单位协同评审判断,对翻唱、改编认定结果可能涉及的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4、任何作品若提交风格不准确或一曲多投均取消当前作品参赛资格;
5、音频参赛作品的长度每首不能超过6分钟,需附带歌词文本;
6、参赛作品主题健康,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7、下列作品不在参赛范围:
A、被录制成音像制品并已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
B、已将参赛作品版权售予,或赠予,或合作,及以其他形式不再拥有作品完整著作权的作品;
C、已参加任何正在举办尚未公布结果的原创活动的作品;
格式要求:
1、参赛作者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上传作品时需认真阅读并签署“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报名参赛人完成如上操作后,即视为其已经阅读、完全同意并遵守该章程;
2、参赛作者所填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不得填写虚假信息;经查验填写虚假身份资料的,取消该参赛作者比赛资格;
3、参赛作者须为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至少之一);
4、参赛歌曲提交后,若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不为一人,请参赛者自行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审核通过才可以成功参赛;
5、违反章程规则条款的选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可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主办方有权对大赛章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奖项设置:
大赛将按照参赛作品的风格进行评分,将从所有参赛作品中选拔出25首作品进入决赛。各种风格音乐的最终入围数量根据作品报名的数量比例来决定。任何一种风格如没有作品报名参赛或作品质量无法达到大赛要求,此奖项将空缺。(大赛组委会将保留最终解释权)
决赛作品将评出:
此外还包括几个单项奖:
奖品与评委将于近日公布
比赛规定:
1、请预赛参赛选手于截止日期之前提交作品,逾期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2、预赛评委会将以参赛选手所提交的作品作为评判依据对参赛选手进行编号、筛选,不分院校,选出最优秀的25位预赛选手进入决赛。
3、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由于参加比赛所产生的所有交通、食宿费用需本人自理,大赛主办方不予承担。
著作权纠纷防范机制
为了防止著作权纠纷,本次比赛要求词曲著作权人自行解决和词曲作者的法律关系,演唱者自行解决和配器、录音加工者的法律关系,要求达到:词曲著作权人必须是参赛作品词曲的完全的、全部权利的著作权人,词曲著作权人的权属、权益分配自行约定。如有侵权责任,风险自担。
大赛主办单位保留对参赛作品权属、权益进行测试、调查、公示的权利。
章程的修改与解释权
本次大赛章程的组织章程部分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参赛方式:
- 报名方式:参赛选手需预先加入QQ群下载参赛作品信息表和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
第12届原创作品大赛1:233893382
第12届原创作品大赛2:109588516 - 作品提交:
参赛选手需在 2012年5月30日前将自己的原创参赛作品和参赛作品信息表一并发送到:bj9ks_yc@sina.com
- 入围决赛选手公布时间: 6月10日
- 决赛比赛时间: 6月16日下午2:00
- 颁奖:决赛现场颁奖
- 决赛比赛地点:北京现代音乐学院528剧场
- 特别说明:决赛作品将以现场演艺的方式进行评选,请自行解决表演方式及歌手(纯音乐类除外)。
1、参赛作品需按风格提交,本次大赛只收取以下几类风格进行评选:
- A 歌曲作品类
①流行/摇滚/R&B类 (Pop / Rock / R&B )
②说唱/嘻哈/电子及其他类 (Rap / Hip-Hop/ Electronic / Others)
③乐队/组合类 (Duo / Group / Band) - B 视频配乐作品类
主办方提供统一的视频文件,参赛者根据视频进行配乐,音乐风格不限。
视频下载: 加入QQ群,在群共享中。
3、词/曲均须为原创。(任何形式的翻唱、改编,一经发现,终止参选。翻唱、改编的认定由主办单位协同评审判断,对翻唱、改编认定结果可能涉及的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4、任何作品若提交风格不准确或一曲多投均取消当前作品参赛资格;
5、音频参赛作品的长度每首不能超过6分钟,需附带歌词文本;
6、参赛作品主题健康,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7、下列作品不在参赛范围:
A、被录制成音像制品并已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
B、已将参赛作品版权售予,或赠予,或合作,及以其他形式不再拥有作品完整著作权的作品;
C、已参加任何正在举办尚未公布结果的原创活动的作品;
格式要求:
- A类作品格式要求:文件格式为wav,44.1Khz、16Bit、PCM编码、立体声。附歌词文档。
- B类作品格式要求:文件格式为MOV或AVI(包含视频与音频,文件大小不得大于200MB)
1、参赛作者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上传作品时需认真阅读并签署“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报名参赛人完成如上操作后,即视为其已经阅读、完全同意并遵守该章程;
2、参赛作者所填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不得填写虚假信息;经查验填写虚假身份资料的,取消该参赛作者比赛资格;
3、参赛作者须为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至少之一);
4、参赛歌曲提交后,若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不为一人,请参赛者自行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审核通过才可以成功参赛;
5、违反章程规则条款的选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可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主办方有权对大赛章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奖项设置:
大赛将按照参赛作品的风格进行评分,将从所有参赛作品中选拔出25首作品进入决赛。各种风格音乐的最终入围数量根据作品报名的数量比例来决定。任何一种风格如没有作品报名参赛或作品质量无法达到大赛要求,此奖项将空缺。(大赛组委会将保留最终解释权)
决赛作品将评出:
流行/摇滚/R&B类(Pop / Rock / R&B ) 最佳作品奖一名 最佳提名奖四名 优秀作品奖按报名比例计算 | 说唱/嘻哈/电子及其他类 (Rap / Electronic /other) 最佳作品奖一名 最佳提名奖四名 优秀作品奖按报名比例计算 | 乐队/组合类 (Duo / Group / Band) 最佳作品奖一名 最佳提名奖四名 优秀作品奖按报名比例计算 | 影视配乐类 最佳作品奖一名 最佳提名奖二名 优秀作品奖按报名比例计算 |
此外还包括几个单项奖:
- 最佳作词
- 最佳作曲
- 最佳编曲
- 最佳混音
- 最佳表演
奖品与评委将于近日公布
比赛规定:
1、请预赛参赛选手于截止日期之前提交作品,逾期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2、预赛评委会将以参赛选手所提交的作品作为评判依据对参赛选手进行编号、筛选,不分院校,选出最优秀的25位预赛选手进入决赛。
3、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由于参加比赛所产生的所有交通、食宿费用需本人自理,大赛主办方不予承担。
著作权纠纷防范机制
为了防止著作权纠纷,本次比赛要求词曲著作权人自行解决和词曲作者的法律关系,演唱者自行解决和配器、录音加工者的法律关系,要求达到:词曲著作权人必须是参赛作品词曲的完全的、全部权利的著作权人,词曲著作权人的权属、权益分配自行约定。如有侵权责任,风险自担。
大赛主办单位保留对参赛作品权属、权益进行测试、调查、公示的权利。
章程的修改与解释权
本次大赛章程的组织章程部分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